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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IS 79010:2019















F 施力

b =25 mm 或尺度 a,二取大者

圖 4 煞車握把施力位置 - 型式 A



4.2.2.5 煞車塊及煞車墊組- 緊固測試
4.2.2.5.1 要求
摩擦材料應穩固地安裝在支架、背板或護套上,當依4.2.2.5.2 所述方法測試後,

煞車系統或組件不得失效。
4.2.2.5.2 測試方法
以騎乘者或相等質量在座墊上之成車執行測試,並將煞車調整至正確位置。自行
車與騎乘者(或相等質量)之總質量應為100 kg。
對每一煞車握把參照圖4 規定之位置點施力180 N,或施力使煞車握把接觸到車

把手握套,兩者取較小者。保持此力,同時將自行車往前及往後各推進5次,每
次移動距離不小於75 mm。
依煞車型式執行 4.2.2.7 測試後,再依 4.2.2.9 所述測試。

4.2.2.6 煞車調整
每一煞車應配備手動或自動調整機構。
每一煞車無論有無使用工具均應能調整至有效操作位置,直到摩擦材料磨損至製

造商說明書建議更換厚度為止。當正確調整後,摩擦材料不得與除煞車表面外之
任何物件接觸。
當車把手轉向角設定為60度時,桿式煞車之自行車煞車塊不得與車輪之輪圈接
觸,當車把手回復至中心位置時,桿不得彎曲或扭轉。

4.2.2.7 手操作煞車系統-強度測試
4.2.2.7.1 要求
參照 4.2.2.7.2 測試後,煞車系統或其任何組件不得失效。


4.2.2.7.2 測試方法
以成車執行測試。確認其煞車系統已依製造商說明書建議正確調整,在煞車握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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