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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IS 79010:2019
4.安全要求

4.1 一般

4.1.1 結構要求
4.1.1.1 煞車測試定義
4.2.2.3 至 4.2.2.6 規定之煞車測試適用準確度要求參照 4.1.1.4。

4.1.1.2 強度測試定義
靜態、衝擊或疲勞負載之強度測試準確度參照4.1.1.4。
4.1.1.3 強度測試之樣品數量及條件
一般執行靜態、衝擊或疲勞測試時均使用新樣品,但若只有1個樣品時,允許用
同一樣品依疲勞、靜態及衝擊順序執行測試。

當使用同一樣品執行靜態、衝擊或疲勞測試時,應明確記載於測試報告或測試紀
錄中。說明當使用同一樣品執行超過1個測試時,測試順序應明確記錄於測試報
告與測試紀錄中。

備註:同一樣品執行超過1項測試,前面的測試可能會影響後面測試結果。因此,
當同一樣品執行多於1項測試後損壞,其與單獨執行1項的結果無法直接比較。
所有強度測試應使用完成品測試。

4.1.1.4 煞車及強度測試之測試條件的準確度許可差

除非有特別規定,標稱值之準確度許可差參照下述。
力量和扭矩 0/+5 %

質量和重量 ±1 %
尺度 ±1 mm
角度 ±1°

持續時間 ±5 s
溫度 ±2 °C
壓力 ±5 %


4.1.1.5 疲勞測試
疲勞測試力應逐漸施加與釋放,且頻率不超過10 Hz。連結件依製造商建議之扭

矩鎖緊之,於1,000 次測試循環之前,可重新檢查鎖緊狀況,允許重新設定至組
件原始之設定(此適用於所有鉗緊結件之組件)。測試機臺應符合4.1.1.4 之要求。


4.1.1.6 複合組件疲勞測試
複合材料組件疲勞測試位移(峰值到峰值)之初始值取自1,000次至2,000次測試循

環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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