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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IS 4210 – 2:2018
4.8.4 車架-疲勞測試:腳踏力
依據 TBIS 4210-6:2017, 4.3 的規章進行測試,車架與組件上不應該出現目視
可見之裂痕,避震系統任何零件不得脫落或分離。
若車架為複合材料,施力點之行進位移(峰至峰值)不應超過初始設定值之
20%。(見 TBIS 4210-3:2017, 4.6)
4.8.5 車架-疲勞測試:水平力
依據 TBIS 4210-6:2017, 4.4 的規章進行測試,車架與組件上不應該出現可視
裂痕,避震系統任何零件不得脫落或分離。
若車架為複合材料,施力點之行進位移(峰至峰值)不應超過初始設定值之
20%。(見 TBIS 4210-3:2017, 4.6)
4.8.6 車架-疲勞測試:垂直力
依據 TBIS 4210-6:2017, 4.5 的規章進行測試,車架與組件上不應該出現目視
可見之裂痕,避震系統任何零件不得脫落或分離。
若車架為複合材料,施力點之行進位移(峰至峰值)不應超過初始設定值之
20%。(見 TBIS 4210-3:2017, 4.6)
4.8.7 折疊機構-特殊要求
針對設計有折疊機構之車架,除符合 Sec. 4.8.1~4.8.6 之要求外,折疊機構分
別於測試前後量取開啟力及關閉力(若開啟力及關閉力可調整,則於測試前
調整為最大值),於測試後之開啟力及關閉力不得低於測試前的 90%,或卡
死及折疊機構轉軸出現間隙而鬆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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