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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IS 15194:2019
4.2.7 電源線與管道
製造商採用之管道入口、電纜入口及脫離孔之結構或位置, 應使其管道或電纜
導入時不會降低其保護措施。
以檢驗檢查其符合性。
電源線尺寸選用指引提供於HD 60364-5-52:2011 之5.22.1.2、523.1523.3 及表A。
內部配線之絕緣應能耐正常使用時所產生之電氣應力。
配線及其連接應能耐受電氣強度測試。測試電壓應等於(500+2×Ur) V,並維持2
min, 且僅施於帶電零件與其他金屬零件間。
備註: Ur 為額定電壓。
4.2.8 外部與內部電氣連接
電氣連接應符合HD 60364-5-52:2001 之526.1 及526.2。
4.2.9 抗濕性
測試EPAC 成車之電氣組件, 且應符合EN 60529之IPX4 要求。
4.2.10 機械強度測試
包含電池之電氣組件應具適當之機械強度,其結構並能耐預期正常使用之粗魯
搬運等。藉由下述檢查其符合性。
- 使用EN 60068-2-75規定之彈簧錘敲擊固定在EPAC 上之電池組。電池組
應具剛性支撐,並於外殼中可能之似脆弱點,使用(0.7±0.05) J 之衝擊能各
敲擊3 次。敲擊後電池組應無顯示任何可能損害本標準符合性之損壞。
- 抽取式電池組分別於外殼表面、邊緣及角落3 個脆弱處, 參照EN 22248
自高度0.90 m 自由摔落至剛性表面。
電池組經測試後應無導致危險物質(氣體或液體)洩露、起火或過熱之損壞發生。
備註: 建議自行車製造商製作有關自行車傾倒時, 電池與電池盒介面間之風
險分析。自行車翻倒時, 電池或電池介面可能會發生損壞。
4.2.11 電動馬達提供輔助之最大速度
4.2.11.1 要求
馬達輔助應藉由設計限制在25 km/h 或較低速度時停止。
馬達提供輔助之EPAC 最大速度, 不得大於依4.2.11.2 所述方法測定於第5
節標示要求所指出之最大輔助車速+10 %。
4.2.11.2 測試方法
4.2.11.2.1 測試條件
(a) 測試應於維持馬達驅動輪離地自由轉動之測試跑道、測試台或支撐座上執行
測試。
(b) 測試所使用之速率量測裝置應具下述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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