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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IS 15194:2019
4.3.7.6.2 要求
參照4.3.7.6.3 測試後, 車架不得有目視可見之裂痕或破斷, 且避震系統之任何
零件不得分離。
針對複合材料車架,測試過程中施力點之行進位移(峰值到峰值)不得增加超過初
始值之20 %, 參照4.3.1.6。
4.3.7.6.3 測試方法
4.3.7.6.3.1 第 1 階段車架- 垂直力疲勞測試
如圖23 固定車架於正常姿態並緊固後叉端(後軸更佳)但不限制其轉動。於前輪
軸上安裝適當之滾輪, 以容許車架於受力狀態下可前後撓曲。
將座桿以最小插入深度插入座管或等同座桿插入座管頂部, 插入深度為75mm,
依照製造商說明書以標準鉗夾緊固之。將一水平向後之延伸桿(圖23中E)裝於此
管之頂部,致使其長度(圖23 中尺度h3 )使點H 位置等同於特定車架建議最大座
墊高度之座墊鉗夾之中心點,或若無法取得最大座墊高度之資訊, 則尺度h3 應
為250 mm。
如圖23 於實心鋼棒軸線與延伸桿E 交叉點後方70 mm 處垂直向下施如表16 所
示之動態力F4(第1階段),共50,000 測試循環,最大測試頻率應保持在4.3.1.5 所
規定之頻率。
4.3.7.6.3.2 第 2 階段 車架- 垂直力疲勞測試
架設方式同 4.3.7.6.3.1, 並重複施力 50000 次。作用力 F 4 數值請見表 16(第 2 階
段)。測試的最大頻率必須符合 4.3.1.5 之規定。
表 16-座桿作用力數值 單位:N
自行車種類 城市旅行車 青少年用車 登山車 公路車(跑車)
第 1 階段 1100 1100 1200 1200
作用力 F 4
第 2 階段 1200 1200 130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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