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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IS 15194:2019

3. 用語與定義
適用 TBIS 15194:2017 中的用語與定義:

3.1 自行車(cycle)

主要或僅藉由騎乘者肌力, 特別是以腳踏方式推進之任何裝有至少2 輪之車輛。

3.2 自行車(bicycle)

兩輪車輛,完全或主要以人力透過腳踏板驅動前進。

3.3 電動輔助自行車(electrically power assisted cycle, EPAC)

自行車,配有踏板與輔助電動馬達,除非是啟動輔助模式(Start-up assistance
mode ), 不能僅藉此輔助電動馬達推進。

3.4 城市旅行車(city and trekking bicycle)

設計作為公共道路上使用, 主要作為運輸或休閒用之自行車。

3.5 登山自行車(mountain-bicycle)

設計為使用於穿越崎嶇地形、公共道路及自行車道(public pathways)之自行車。
其配備適當強化之車架與其他零件、典型具粗顆粒之寬斷面輪胎(巧克力胎)及多

速之變速齒盤。

3.6 路跑自行車(racing-bicycle)

業餘使用於公共道路上高速騎乘之自行車, 具多握位(可作空氣動力騎姿)之轉向
組、多速變速系統、輪胎寬度不大於28 mm, 且最大成車質量不超過12 kg。

3.7 躺式自行車(recumbent bicycle)

可讓騎乘者以後躺傾斜位置騎乘之自行車。

3.8 青少年用車(young adult bicycle)

設計為體重低於40 kg 之青少年於公共道路騎乘之自行車。最大座墊高度635 mm
以上, 且低於750 mm。

3.9 成車(fully assembled bicycle)

已安裝所有預定使用所需零組件之自行車。

3.10 折疊式自行車(folding bicycle)
設計為可折疊至緊湊型式, 方便運送或儲存之自行車。

3.11 副把手(bar-end)

固定於車把手末端, 提供手額外握持之延伸部分。其軸線通常與車把手末端軸

線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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