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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IS 4210 – 5:2016
等方式永久固定在一起。將握把調整到與立管相垂直的位置(請見圖 3a)。

最小插入深度(請見 TBIS 4210‑2:2016, 4.7.3)固定於治具上,若立管是直接固定

在前叉或車頭管上,也應該根據製造商說明書固定在適當的高度。

若製造商明確指出車把手沒有搭配副把手,施第一階段異向力 F 6 於距離把手兩

末端 50 mm 處,重複 120,000 次。作用力施於兩端並與前叉軸心平行,如圖 10a

所示。作用力數值標示於表 7。測試的最大頻率請見 TBIS 4210‑3:2014, 4.5 之規

範。

如果自行車製造商表示車把手有搭配副把手,將延伸部分根據製造商說明書正確

安裝,但是把端必須與車把立管軸心垂直,與上述施相同力多次進行測試,見圖

8 與圖 11。

如果是車把手製造商表示車把手有延伸部分,則以圖 11b 的方式施異相力於模擬

的把端上。如果車把手符合 TBIS 4210‑2:2016, 4.7.7.2 之規範,移除任何延伸部

分,並以同樣樣品繼續進行第二階段同向力 F 7 測試。

表 7-作用力數值 單位:N

自行車類型 城市旅行車 青少年車 登山車 跑車

第一階段 異向力 F 6 200 200 270 280

第二階段 同向力 F 7 250 250 450 400

第三階段 異向力 F 6 250 250 320 330

第四階段 同向力 F 7 300 300 500 450


單位:mm

















a) 第一及第三階段異相力 b) 第二及第四階段同相力

圖 10-車把手與立管組-疲勞測試(城市旅行車、青少年車與登山車)
單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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