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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煞車塊與煞車組件-安全測試
測試時,樣品必須是完整自行車,煞車調整於正確位置,且坐墊上載有騎士或者
相同的質量。自行車與騎士的重量總和應該為 100 公斤。
根據圖 5 的位置,對煞車把手施 180 N 的操作力,或者任何可以讓煞車把手碰觸
到握把的力,選擇兩者中較小的操作力。保持此操作力,並使自行車前進與後退
各五次,每次移動距離不小於 75 mm。
接著根據自行車配有的煞車類型,進行 4.4、4.5 與 4.6 的測試。
4.4 手煞車系統-強度測試
測試樣品為完整自行車,並確認煞車根據製造商說明書調整到最適切的位置。根
據圖 5 的施力點,對煞車把手施 450 N 的操作力,或者任何小於 450 N,但可以
造成以下效果的力:
a) 讓煞車把手碰觸握把或車把手。
b) 讓延伸的煞車把手與握把表面呈水平,或碰觸到握把。
c) 讓第二煞車把手碰觸握把末端。
對兩個煞車把手、延伸煞車把手或第二煞車把手各重複施力 10 次。
4.5 倒踩煞車系統-強度測試
測試樣品為完整自行車,確認煞車已經調整的正確位置,腳踏板曲柄置於水平位
置 , 如圖 6 所示,施垂直的操作力於左邊踏板的中心點,逐步加大操作力至 1,500
N 並持續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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