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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IS 4210 –2:2018
TBIS 4210-2:2017 增修內容:


Sec. 4.6.1 煞車系統,增修內文如下:

於煞車磨耗極限前需提供一警示訊息(相關磨耗零部件為煞車塊、輪圈與碟盤)

Sec. 4.9.7.1 靜態煞車力矩測試,增修內文如下:
依據 TBIS 4210-6:2017, 5.6.2 的規章進行測試,前叉任何部位不應出現斷裂或

可視裂痕,並記錄其重量剛性比。

Sec. 4.10.4.1 通則,增修內文如下:

如果有快拆裝置,則適用 4.10.5 的標準。以整車狀態下,檢查輪組快拆,無

論於緊固或非緊固之狀態下,皆不得發生快拆對輪組轉動造成影響之情況。



TBIS 4210-2:2018 增修內容:

Sec. 4.8.7 折疊機構-特殊要求

針對設計有折疊機構之車架,除符合 Sec. 4.8.1~4.8.6 之要求外,折疊機構分別

於測試前後量取開啟力及關閉力(若開啟力及關閉力可調整,則於測試前調整

為最大值),於測試後之開啟力及關閉力不得低於測試前的 90%,或卡死及折

疊機構轉軸出現間隙而鬆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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